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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产品结构调整看供求不平衡

2019-07-16 07:34:56   来源: 中国科学报 

笔者认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矛盾实质上是由于生产方式与消费方式的变化引起的“供过于求”“供不遇求”“供不应求”“供不宜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与多元化的消费需求出现了方向性、轨道性错位,导致卖方找不到买方,买方遇不到卖方。

从现代农产品分类当中可以看到,当前上市供应的农产品结构比重,远远满足不了需求方多样化的选择。主要表现在大宗农产品富余供给、低档次供给,甚至出现了有害供给;订单农产品由于机制不稳、主体不对称易出现风险供给或无效供给;“贵族”农产品和文化农产品尚处于培育成长阶段,产能不足,缺乏供给。

笔者认为从现代农产品分类角度讲,应该重点抓好两件事。

一是调整结构。各地各类农业生产经营者应从当地主要农产品生产的传统优势出发,找准自己的产品定位和主攻方向,优化结构,顺势而为。即使一个县也应按“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思路,做好区划布局。

笔者所在的河南省新野县是中部地区典型的平原农业县、产粮大县,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引导调控,在稳粮食的同时已经形成了蔬菜、花生、肉牛三大主导产业。这种产品结构对内是主导,对外可能是特色,它在保证粮食主产区功能的同时,又满足了夏秋作物茬口衔接、农牧循环、规模优势、供求稳定、个性化发展、农民增收等多种功能需求,在稳增长、惠民生方面较好地发挥了产业支撑作用。

二是转方式。首先要处理好大生产与小生产、大产业与小农户、大市场与小产品这三个关系,为形成稳定的供求关系奠定基础。其次要有品牌质量意识,区域性特色农产品要重视公共品牌的建设与维护,独立的经营主体要重视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认证。其三要注重融合发展,不同的经营主体之间要建立产业联盟,同行业打造规模优势,不同行业之间形成互为市场的集群。区域性主导产业要向一、二、三产融合方向发展,提升产业发展整体水平,形成一业兴百业旺的局面。其四,跨界经营,如农牧一体,互为资源,循环发展;园艺作物与休闲农业、农旅产业结合等。

同时,也要注意转变引导方式。新农主体引导是解决农业生产组织化、标准化、产业化、信息化、品牌化的主要载体,能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实现调结构、转方式的改革目标。

相对来说,新农主体基本达到了职业农民的水平,在资金积累、经营思路、生产方式、技术运用、市场预判、风险抵御等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对小农户、小生产具有示范引领、组织作用,是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的主要承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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