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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增3个中央财政补贴型农险险种

2018-12-07 15:37:02   来源: 新华报业网 

“大蒜价格波动厉害怎么办,有大蒜价格指数保险来保障;夏天水温高了,池塘里的螃蟹死了,蟹农可以给螃蟹投温度险;在使用粮食烘干机的时候,如果发生意外,有专门的粮食烘干机保险来赔付……”今天上午,江苏省金融办对江苏省农业保险工作进行新闻发布。  

会上,省金融办主任查斌仪表示,今年以来,江苏省农险办围绕《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1号)文件精神,有效发挥农业保险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助推作用,推动全省农业保险工作稳定发展:一是完善经营模式。牵头制定并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通知》,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提升保障水平。印发《关于调整部分农险险种条款费率和新增中央财政补贴型农险险种的通知》(苏农险办发〔2018〕7号),对17个农险险种规定条款费率进行了优化调整,并新增3个中央财政补贴型险种;三是推动创新发展。引导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加大在价格类、收入类、指数型等险种创新上的投入,徐州的大蒜价格指数保险、宿迁的桃价格指数保险、无锡的水稻收获期降水指数保险等新险种今年已成功落地;四是夯实合规基础。配合原江苏保监局制定印发了《江苏省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真实性、完整性标准指引》,进一步夯实我省农业保险规范发展基础;五是有效应对灾害。针对今夏台风暴雨自然灾害和近期非洲猪瘟事件,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从农业保险的角度明确工作要求,持续做好跟踪工作。  

会议对苏农险办发〔2018〕7号文进行解读。查斌仪说,结合我省农业保险工作实际,对照相关规定,省农险办于2018年11月6日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农险险种条款费率和新增中央财政补贴型农险险种的通知》(苏农险办发〔2018〕7号),总计对17个险种进行了调整优化,同时新增3个中央财政补贴型农险险种:一是合理扩大保障范围。将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等8个养殖业保险的保险责任拓宽至所有疾病、疫病的保障,将大棚保险保障对象由原来的棚内蔬菜(瓜果)扩大为棚内作物,放宽露地旱生蔬菜、池塘淡水鱼保险的起保条件,降低内塘螃蟹水文指数保险的理赔门槛;二是适度提高保险金额。取消水稻、玉米、油菜、棉花种植保险的最低每亩400元保额档次,将池塘淡水鱼最高保额由每亩5000元提高至每亩6000元,将每头奶牛的保额从原来的6000元和8000元分别提高到8000元和10000元;三是科学优化保险条款。一方面,按照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在肉用仔鹅、羊、鸭、肉鸡、种(蛋)鸡等养殖业保险条款中新增无害化处理条款。另一方面,根据实际工作反映的情况,提高内塘螃蟹高温赔付比例;四是丰富政策性险种体系。推出有中央财政补贴的花生、大豆、公益林综合保险等3个新险种,让农险保费财政补贴惠及我省更广大农户。  

会上,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沈毅对江苏省粮食烘干机保险的有关情况进行发布。沈毅表示,我省粮食烘干机发展速度全国领先,截至目前,全省拥有粮食烘干机2.5万台,粮食产地烘干能力达到54%。随着粮食烘干机的推广应用,作业过程中难免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发生事故,给农民带来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为此,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有关单位制定《江苏省粮食烘干机保险条款费率(试行)》(苏农险办发〔2018〕6号)。文件明确,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粮食烘干机保险享受保险费财政补贴。  

沈毅表示,该险种具有实用性。一是覆盖范围广,被保险人覆盖了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者。二是保险责任宽,根据粮食烘干机使用风险点,保险责任确定为机械损坏、烘干场所财产损失、操作人员伤害、第三者伤害四个方面,涵盖粮食烘干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三是风险因素全,把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的事故损失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作用,最大程度减少事故给农民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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