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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出台新法令放宽大米出口贸易限制

2018-09-12 15:31:49   来源: 金农汇 

越南政府正式取消了对开展大米出口贸易的公司的严苛限制,这将吸引更多出口商,包括外资,促进大米出口市场的公平发展。

如无其他变动,大韩民国(韩国)S. K蔬果贸易公司的出口销售经理Chung Seo Jun将于今年11月访问越南,寻找机会出口越南大米到东南亚地区。

Chung Seo Jun表示,我们会与越南工商部会面并商讨我们与越南本地企业合作出口大米到韩国的计划。当前,我们每年都花大量的美元从老挝和泰国采购大米,主要是食用和工业用。

实际上,Chung Seo Jun到越南好几次来寻找出口大米的机会,但都无功而返,因现行的条件很严格。

今年8月15日,越南政府颁布关于大米出口的法令107/2018/ND-CP,将于201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令明确表示在相关法规的监管下,外商直接投资的企业可获得许可证并从事大米出口业务。该规定放宽了对大米出口业务的条件,无论是越南国内还是国外的贸易商,都可以参与大米出口活动,但他们需要至少有一间大米储存仓库,和至少有一家大米加工厂。

现阶段,越南有大约100家大米出口企业获准出口大米。根据现行法令109,其规定对很多企业而言都非常严苛,这限制了越南出口高品质大米,也阻碍了越南大米在国际市场上建立自己的品牌。比如,很多本地和合资企业想出口高端大米,但却达不到法令109的要求。

举个例子,越南最南部省份的Vien Phu公司有自己的大米品牌Ca Mau has Hoa Sua,但该公司却无法达到法令规定的全部要求,因此只能间接地通过一些能拿到出口许可的大公司来出口。

有些公司表示,如果要满足需求,公司要付出2300万美元,这是一笔几乎不可能的支出。

可以说,现行法令109需要为越南无能力在全球建立大米品牌负上部分责任,因为它阻碍了大米行业的竞争。而新的法令107则有助于加强内外资的合作。

上述韩国商人Jun表示,很多出口国都拥有自己的大米品牌,而越南,这个全球第三大出口国却没有。像我们这样的外资公司如果根据现行规定,无法出口越南大米。

越南去年出口了579万吨大米,出口值26.2亿美元;今年1-7月,出口量为440万吨,出口额约为22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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